关于东方网小记者合作协议
甲方:上海青年艺术人才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 广学教育辅导中心
甲方是东方网少年频道的共建单位并被授权具体运作东方网少年频道(东方网授权书见附件),乙方专业为青少年语文阅读写作辅导人员。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东方网小记者指定推荐报名点”的合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东方网小记者指定推荐报名点”。指定推荐报名点享有以下权益:
1、在东方网少年频道“指定推荐和培训点专区”设置专题介绍供小记者和网民了解浏览;
2、甲方向乙方颁发证书和铭牌,乙方可以以“东方网小记者指定推荐报名点”名义对外开展宣传和推荐报名工作。
3、乙方推荐的学员,可直接参加甲方考核成为东方网双语小记者;
4、乙方可委托其他专业培训机构,在原有培训内容基础上增加小记者培训内容,或独立增设小记者培训班(培训内容需经甲方认可),通过甲方考核的学员即可成为东方网小记者,没有通过的学员,甲方将不收取乙方相关考试等费用。
二、东方网小记者指定推荐报名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五年以上语文阅读写作辅导相关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历;
2、具备东方网小记者推荐、报名、考核等管理事项持续开展的固定场所;
3、具有固定生源和招生宣传渠道;
4、可委托其他专业培训机构安排新闻采写编辑和网络新闻平台应用等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不得低于三个月,该课程内容和授课课时、培训时间、师资等安排应在招生前交甲方审核并备案;
5、东方网小记者报名参加乙方委托其他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必须享受优惠价,该优惠价必须为乙方同类课程中最低价,优惠信息同时在东方网少年频道乙方宣传专区体现;
6、每年向东方网推荐报名参加小记者考核人数,应不低于向甲方申报的年度目标人数。
三、东方网小记者的主要权益是:
1、以东方网小记者名义进行采访实践活动;
2、向东方网少年频道发布采访新闻或信息(含照片);
3、在东方网少年频道“小记者名录”中刊登小记者信息;
4、获得参加培训、交流和其它实践活动的机会。
四、小记者考核、培训及装备费用
1、经乙方推荐报名学员参加甲方考核成为东方网小记者的,必须支付考核及装备证书费用180元(含小记者考务、装备、管理、采访实践活动等项费用),此费用在考核前缴付,考核未通过的退还本费用。
2、乙方通过与其他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可在原有培训内容基础上增加小记者培训内容,收取培训费680元/每人(含小记者考务、装备、采访实践活动等项费用),如考核未通过则退还所有费用。
3、乙方委托其他专业培训机构开设东方网小记者培训班,学费标准由乙方报甲方审核,甲方有权对学费标准予以限定。乙方在收取的费用中支付甲方管理费500元(含小记者考务、装备、管理等项费用)。
五、合作办法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以“东方网小记者指定推荐报名点”名义对外进行宣传,同时甲方在东方网少年频道“指定推荐培训点专区”为乙方进行宣传。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颁发“东方网小记者指定推荐报名点”铭牌和授权证书。
3、乙方所有对外发布的宣传及信息均应该给予甲方确认,推荐报名情况和委托其他专业培训机构开班情况必须向甲方通报,乙方收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收取小记者相关费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4、如乙方推荐的小记者未通过甲方考核,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该小记者之相关费用。
5、一般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提供东方网收款账户,并由东方网开具发票;如因师资、活动、政策等特殊原因,甲方也可指定收款单位,并由指定单位开具发票。
6、乙方在任何活动中不能使用甲方公司名称,如使用东方网少年频道名称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7、乙方在合作期内违约或损害甲方或东方网少年频道形象或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情况进行经济赔偿并罚没保证金。
8、无论是乙方直接推荐和通过培训后推荐的,甲方均不承担因乙方培训质量或其他原因造成与消费者发生的争议、矛盾、诉讼等关联责任和法律责任。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东方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约并支付保证金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上海青年艺术人才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广学教育培训中心
代表:顾亦礼 代表:安广学
日期:2010年10月20日 日期:2010年11月4日